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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07届广交会筹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商务局    时间:2010-03-18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企业:

第107届广交会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为4月15日-19日,第二期为4月23日-27日,第三期为5月1日-5月5日。换展期分别为4月20日-22日4月28日-30日。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一、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第107届广交会展览总规模仍为5.5万个展位,各展区布局与规模基本保持第106届格局不变。

二、网上填报展位负责人

请各有关企业随时登陆“参展易捷通”,待展位号安排之后,填报展位负责人(展位负责人必须是交易会期间在交易场馆的正式参展人员);在同一展期内,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种不同展区的展位负责人

三、办证事项

(一)第104届、第105届、第106届参展人员仍以原所持证件身份参加第107届广交会的,请务必带回已办证件经注册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

若本届广交会中,参展商、国内采购商的身份或单位或职务等与所持证件不同者,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人民币。

鉴于IC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谨防丢失,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如确有需要,必须本人写出检查或情况说明,讲清原由,本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所属交易分团领队签字后,报团长审核签字再报大会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同时大会每证收取工本服务费200元。

(二)各类证件的办理原则、程序、所需资料。

出口展区证件:接大会通知从本届开始所有新递交证件资料照片均为蓝底彩色两寸照片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资料库的照片将逐步替换。

1、筹(撤)展人员证: 筹展人员证,名额为每展位2张;撤展人员证,名额根据大会规定按参展商证的十分之一核定,我分团将视情统筹安排。

2、参展商证:名额为每展位3张(只限本企业人员,办理参展商证件的人员须随团住宿)。注意:上报名单按以下三种情况报:A、上三届参加过,而且证件在手里的。B、上三届参加过,证件已经遗失;C、上三届没有参加(新证)。失证、补办需填报浙江交易团失证补办明细表(见附件)。

3、参展代表证(临时证)。省交易团将统一下达少量临时证件办证名额,届时我分团将视情办理。证件办理与参展商证的方式相同。费用为每天200元,IC卡为每张30元。

(三)办证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地外经贸局仔细核对上报人员信息资料,所有新办证资料(用电子方式提交)及统计表(需提供纸质及电子文本)由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于3月26日前统一上交市局。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市外经贸局431室,联系人:朱伟雄, 电话:2091671,电邮:zwx779@163.com。

四、遵守广交会各项纪律规定

严禁转让展位,严禁展品混摆和在馆内吸烟;各参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参展商证,严禁转借、交换、涂改、倒卖证件,严禁为非本单位参展人员办证。严禁使用已办证但未经注册证件,请各公司保管好已办证件。在验证时如发现属持证人的合法IC证件但未经注册登记,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持证人属于初犯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经所在交易团团长签批,报大会主管领导核批后由提请单位领回。持证人属于重犯或证件在当届没有领回的,证件将被销毁,持证人的行为将被记录备案。

请我分团参展人员登陆广交会官方网站务必认真阅读《参展手册》中有关展位使用、展品摆放、知识产权和安全参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各参展企业所摆放展品(包括宣传图册、发放的资料和名片)必须是本企业产品并与楣板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企业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须带复印件备查)。

五、报到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各参展企业自行组织参展人员及展样品赴广州。本届广交会随团住宿的参展人员统一入住“广州健力百合酒店”。

(一)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河西路169号(广州火车东站西侧150米)

  电话:020-87021888
        传真:020-87021278

(二)报到时间、联系人

参加本届广交会第一期的参展企业请于4月12-14日到广州健力百合酒店报到;第二期的参展企业请于4月20-22日到广州健力百合酒店报到;第三期的参展企业请于4月28-30日到广州健力百合酒店报到。

联系人:朱伟雄   电话13867087748

     电话13867070586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展商证申办明细表

2、参展商证失证补办申请表

3、参展负责人明细表

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广交会   筹展   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交会参展商证申办明细表.xls


附件

附件2 广交会浙江交易团参展商证失证补办明细表.xls


附件

第107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负责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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