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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申请办理指南
来源:丽水市商务局    时间:2014-02-17 访问次数:
 

服务对象:具有软件出口合同,申请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并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

       业务咨询:省商务厅1416室李杭明(0571-87050915,13588817703

     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应先登陆 “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址:fwwbqy.fwmys.mofcom.gov.cn)进行注册、登陆并填写《软件出口登记表》。

    企业在登录合同信息时在“合同类别”项中选择“软件出口合同”。软件出口企业在登记合同协议情况时,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但不为其出具《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待合同执行后,企业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由省商务厅根据实际执行金额审核通过后为其出具《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每执行一次出具一份证书。

    2、自愿办理:杭州市所属企业到杭州市(区)外经贸局,审核后取得“软件出口合同初审表”(需提交)。备注:目前杭州市出台扶持软件出口的相关政策,建议杭州市软件出口企业去杭州市(区)外经贸局进行初审。

    3、至省商务厅办事大厅(杭州市延安路470号)7号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报送材料

    1、软件出口合同初审表(杭州市企业提交)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软件出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情况)、申请单位保证合同真实并要求办理出口合同登记手续的明确表示等,加盖企业公章。底部注明经办人及联系手机(重要)。

    3、软件出口合同及合同中文译文(都是复印件)。

    4、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系统内填写后下载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时限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受理申报材料及领取登记证书。经办人收到上述材料确认齐全及网上登记数据准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材料提交登记簿上登记时间为准),颁发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审批依据:核准)依据为《关于印发〈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为五部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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