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丽水经开区经发局: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 “中东欧博览会”)将于2018年6月在宁波举行。为做好展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
此次“消博会”将于2018年6月7日-1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共有展位3000个,设玩具及文体用品馆,家居及个人用品馆,工艺及节日用品馆,进口商品馆及外贸服务和跨境电商展区。
(一)展会现场运行模式。消博会为贸易型展会,旨在搭建贸易平台,为企业和客户贸易洽谈提供方便,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因此组委会规定除7号馆(消费型馆)外,其他馆展览现场一律不得零售,违者将被取消参展资格。本届消博会在组委会统筹下,以市场招展为主,同时接受企业自主报名。
(二)展位费用。展位价格为标准展(3M*3M)6000元人民币、特装展区(36平方米起租)每9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
(三)各地展位任务分配。
县(市、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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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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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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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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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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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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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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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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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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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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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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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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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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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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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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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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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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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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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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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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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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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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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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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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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此次“中东欧博览会”将于2018年6月7日至1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其中6月7日为专业客商开放日,8日-10日为市民开放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中东欧国家参展企业及产品情况,推荐组织当地有意与中东欧国家进行商务交流、采购中东欧国家商品的外贸企业、代理商、经销商等采购商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赴宁波参会,并将拟参会采购商报名表信息注册到“中东欧博览会”专业客商网上报名系统“trade.newjbt.com”,组委会将对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采购商实施免费接待政策。展品名录、采购商报名表、接待政策、网上报名系统的登录方式等有关情况详见省商务厅通知(附件1)。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积极鼓励企业参展,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其中,2018年4月28日前报送本地参加“消博会”的展位数、企业参展报名表(附件2);5月5日前报送参加“中东欧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联系人:周大军、周贇,电话:0578-2168721、0578-2161109;传真:0578-2161155。
丽水市商务局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