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年4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迅速督促企业自查,指导县(市、区)商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全市9个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报废机动车储存和拆解场地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回收拆解行为和回收利用行为是否规范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总体情况还好,但也发现各地分公司普遍存在未作环评、场地偏小、堆放不整齐等情况。已要求企业马上整改落实,根据《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新规,分公司严格按照新要求只回收不拆解,拆解统一交由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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