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和《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丽商务〔2017〕110号)要求,编制了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同意,现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牵头承办处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1年度丽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度丽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1 | 丽水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 办公室 |
| 《浙江省十四五规划编制纲要》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拟定2021年4月 | 专家论证 | / | 风险评估 | / | 合法性审查 | 拟定2021年5月 | 集体讨论决定 | 拟定2021年5月 | 2 | 丽水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规划 | 商发处 |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部[2006]第23号令)、《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发【2010】240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拟定2021年4月 | 专家论证 | / | 风险评估 | / | 合法性审查 | 拟定2021年5月 | 集体讨论决定 | 拟定202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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