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丽水市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丽水市公共海外仓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97号丽水海关319办公室收(邮编:323000)。来信请注明“《丽水市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公共海外仓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6151783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吴飞、伏勇 联系电话:2161136、2161118
附件:《丽水市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丽水市公共海外仓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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