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2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按照属地原则,请你们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做好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审核及后续监管工作。由于上报时间较紧,请各地将申报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务必在4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傅艳岚,联系电话:2161137、13967081008。
附件:浙商务联发〔2022〕28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丽水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红头盖章版)浙商务联发〔2022〕28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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