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93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并提交审计报告,市商务局初审并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现将2022年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商务局联系。
公示期: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汤一兵、傅艳岚, 联系电话:2168234、2161137。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蒋来宏,联系电话:2095160。
丽水市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