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4〕64号)文件精神,丽水市商务局起草了《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丽水市商务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丽水市财政局、莲都区商务局、丽水经开区经济促进部等单位反馈意见19条,其中丽水市经开区经济促进部反馈无意见。经研究其余18条反馈意见后,完全采纳的有10条,部分采纳的有6条,不予采纳的有2条。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其他相关意见建议,《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后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具体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丽水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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