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莲都区商务和金融发展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促进部:
第32届华交会将于3月1-4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办。为做好本届华交会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办证效率,保障华交会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根据华交会和省交易团相关规定,现将安全保卫和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保卫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体系。为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展会期间,丽水市交易分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团长任组长,副团长、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分团政工保卫组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领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外贸处,承担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领队为本单位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属地责任,分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工作,确定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联络员负责本分团安全保卫工作。请参与本届华交会的各县(市、区)于2月2日前将领队、安全保卫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1)、安全保卫责任合约(详见附件2)上报至丽水市交易分团。
(二)强化教育,提高意识,自觉遵守华交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各地要认真组织参展人员学习团部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做到人人熟知。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加强人身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抢防骗工作;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防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办证工作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严禁转借、交换、涂改、倒卖证件,不得擅自带无证人员进馆,自觉服从和配合证件查验、安全检查。各县(市、区)领队和安保联络员要坚守岗位,组织力量加强对所属展位的巡查力度,防范和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潜在安全隐患,须及时上报省交易团,遇到突发事件的,还应同时上报展馆或驻地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
二、证件办理
本届华交会的工作证、参展证、施工人员证均为网上办理。
(一)证件类型及办理
1.参展商证。按展位数分配参展商证,每个标准展位(9M2)可办理3张,超出人员证每张收费500元。证件照片网上提交,中途换证100元。参展商证件在布撤展期间可进出展馆,无需额外办理布撤展证件。参展企业须于2月19日前完成网上参展人员申请。
2.施工人员证。企业布撤展人员证:每个标准展位(9M2)可办理1张企业布撤展证件,工本费30元,企业管理后台添加布展人员,上传照片及填写相关信息。搭建商(包括大会搭建商,特装搭建商)布撤展人员证:由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统一办理,每张收费30元,保险费20元。搭建商施工负责人在布展前15个工作日,准备相应材料并由本人前往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办理实名认证手续后,可申请施工人员证件。
3.工作证。由省交易团统一办理,请各地有需要的于2月2日前将办证人员信息资料(详见附件3)报市交易分团。
4.证件审核。由市交易分团在华交会展商管理系统中对本分团企业的证件申请进行审核,企业人员提交申请后不得修改。
联系人:黄佳冰
电话:0578-2161119
附件:1.第32届华交会各县(市、区)领队、安全保卫联络员信息填报表
2.第32届华交会安全保卫责任合约
3.第32届华交会工作证人员信息填报表
丽水市交易分团
(丽水市商务局代章)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交易分团关于参加第32届华交会安全保卫及办证工作的通知.pdf